广东召开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培训班

发布时间:2020-08-26 信息来源:广东省民政厅

       8月25日,广东省民政厅召开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培训班,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能力建设。省民政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,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庄侃出席开班仪式,并带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(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三卷)。
       会议强调,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三卷全面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。各级民政部门、社会组织党委,全省社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三卷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,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,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,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及其会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,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,为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       会议要求,要打好“后扶贫时代”脱贫攻坚战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。社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,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发挥社会组织在实现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。二是巩固脱贫成果,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。2020年以来,向各地市民政部门印发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2020年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》,并发出倡议,持续动员号召社会组织积极参与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“广东社会组织支援‘三区三州’建设”和“社会组织扶百村”等一系列扶贫活动。三是推动项目落实,进一步丰富扶贫活动形式。各级民政部门、社会组织党委要继续发动社会组织及其会员通过实施扶贫协作项目、结对帮扶、捐赠款物、消费扶贫、资助公益项目等方式开展扶贫活动,推动各个帮扶项目落细落实,助力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。四是全面回顾总结,讲好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故事。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,开展扶贫项目专项检查和自查,规范扶贫行为,积极发掘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,并给予通报表扬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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