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》9月1日起施行

发布时间:2019-08-30 信息来源:云南省民宗委

      《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》于2018年12月28日经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,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。
      《条例》共七章五十二条,明确了藏医服务、藏药保护与发展、藏医药教育与科研、藏医药保障与传承等方面内容,为推动迪庆州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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